上海保安公司穿着保安员服装时,帽徽、肩章、臂章等服饰和保安服务标志应佩带齐全。帽徽佩带于帽子正中;肩章佩带在服装肩袢上;臂章佩带于上衣左臂上;保安服务标志佩带于上衣右胸处;保安从业单位标志号牌佩带于上衣左胸处。
上海保安公司的保安员着装上岗服务时,应举止文明,端庄得体,保持服装整齐清洁。不得吸烟饮酒;不得歪戴保安帽、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佩戴和系挂与保安员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物品;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保安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烫卷发(自然卷发除外)、剃光头或蓄胡须,女保安员不得散发、化浓妆、染指甲、穿彩色连腿裤袜。穿着便服上岗服务的保安员,应将保安服务标志佩带在上衣左胸处。
上海保安公司的保安员非上岗服务期间,不得穿着保安员服装。保安员服装不可与便服混穿。保安员应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员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以及帽徽、肩章、臂章等服饰。不得赠送、转借给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拆改、变卖。保安员换装时间由保安从业单位根据所在地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两名以上保安员着装徒步执勤或者外出时,应行列整齐,威严有序。